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院校传真 |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水

来源:中国电力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

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4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4]91号)文批准,成立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院。

三、学院教育部代码:(国标码)

四、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七、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八、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约935.6亩。新校区占地总面积741.14亩,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建成校内外实习基地272个,实验实训设备总值6100余万元,藏书近60万册,固定资产总额突破7亿元。学院现有教职工612人,其中专任教师386人,副教授、教授200余人、博士35人。有市级优秀教师1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4 名;水利部职教新星6人、职教名师2人,双师型教师155人。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开设44个高职教育专业,涵盖水利、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艺术8个专业大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900余人,近5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水利、电力、建筑行业人才余人。

九、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范围:根据招生计划,学院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甘肃、新疆、海南、广西、山东、河南、湖北、安徽、山西、陕西、宁夏、青海、广东、河北、湖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西、江苏、福建等26个省市实行统招。专业计划分配及有关说明,请考生在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颁发的招考计划书上查询。

十、录取原则:

1.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2.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

(1)普通文理类考生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普通文理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成绩和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顺序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调配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对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对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3)符合国家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批准投档的考生,学校对所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4)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生亦可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上的录取查询系统中查询。

(5)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十一、入学及复查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学籍,退回生源地。

十三、奖贷学金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建卡学生给予二等及以上国家助学金资助,每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教育》 网址: http://www.zgdljyzz.cn/zonghexinwen/2020/0714/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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